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

【中華民國向日葵弱勢權益保護推展協會】1011124大會暨理監事會議~重要決議摘要

一.民眾反映協會名稱過長:將印妥協會名稱劃撥單納入新版申請書。 

二.為【向日葵】對暴虐事件表達立場之保護需要,本協會將建制【特殊事件機動反應組】。 

三.為配合政府政策及因應台灣外境移住配偶族群日益龐大,且其中不乏日漸老弱照護需要,本會將建制【新移民關懷委員會】,各縣市組織下轄分支單位:應以同國籍受理該國籍民眾需求為原則。 

四.為擴展、務實【向日葵】組織效能需要,本協會開放善心意願志工(非會員)加入定點服務運作行列;惟,仍應接受本會各項講習或相關規定與要求。 

五.為增益協會自給自足需要及彰顯愛物惜福風氣,本協會將責由特定理事,專案試辦義賣或分享物資業務,詳細規則(如會議記錄及權責理事專案說明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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